(一)报名时间结束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电话短信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简历筛选及未通过考试者不另行通知。
(二)拟录用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必须达到1:3的开考比例,否则取消考试(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试的考生,视为参加考试人员)。
(三)面试分数低于80分者不纳入聘用考察范围,不纳入补录名额。
(四)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其报名和录用资格;入职后若发现个人档案资料不能补全,或档案资料作假,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
(五)应聘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如因应聘者本人通讯问题导致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六)对符合拟录用条件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予以录用。请应聘者关注网站信息。
(七)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该岗位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补录:
1.应聘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录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拟录用人员体检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报告不符合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信息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岗位信息 | 潘先生 | 15283055156 |
招聘政策咨询 | 张女士 | 0830-2517127 |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龙马潭区状元山殡葬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