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公告
2021-09-15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将公开面向社会招聘: 消防文员,主要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1)新闻传播、广播电视、编导、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新媒体或相关行业从业经历者优先。(2)具备较强的创意策划和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力,具备新闻敏感性,能深度选题策划、沟通协调,熟悉编导、剧本、拍摄、灯光等影视内容,能独立或协作完成相关文创作品的设计、拍摄。(3)掌握视频(PR、ED、AE、达芬奇等)、图片(PS、LR等)后期编辑软件。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参考薪酬:42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5、按照法律法规享受双休、年休、婚假、产假等其他法定假日,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劳动法》执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资格(职业)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资料现场提交到报名地点。
泸州市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169号)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仅工作日)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进入考核环节。面试内容:考察报考者的入职动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参加人员:根据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培训期)为3个月,试用期仅发放试用期工资(2000元)。1、本次招聘工作相关要求以通知为准,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结果由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核合格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应严格遵守招聘相关规定,合理调配时间,迟到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泸州市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