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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慈善会关于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2025-08-14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泸州市江阳区慈善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性质

此次招聘临聘工作人员1名。其中临聘人员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属用人单位临聘人员性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有爱心,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听从安排;

3.熟悉计算机办公操作,具备一定的文秘工作、组织协调、群众工作和语言沟通表达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即20257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以泸州市内户籍或在市内居住为主,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90811日及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历或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性别不限。

(二)业务条件

具有企事业单位办公室或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优先,具有社会工作师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辞退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三代内直系血亲中有较严重的政治问题或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被组织上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811日至2025818日(周末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人民政府一楼115室)。

联系人:尹鑫;联系电话:08306333525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填写《江阳区慈善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留下有效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20258229:30—1100)。由泸州市江阳区慈善会统一组织开展,考试时间为90分钟,范围为文稿写作、日常办公操作等。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并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按照招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参加考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面试(2025826日上午10:00)。由泸州市江阳区慈善会统一组织开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员数达不到比例的,由泸州市江阳区慈善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额。  

(三)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当日在泸州市江阳区慈善会信息公开栏公布。

五、体检及政审

(一)体检。由泸州市江阳区慈善会按招聘职数组织成绩合格者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政审。由泸州市江阳区慈善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进入政审阶段的人员需提供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政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政审。

六、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在泸州市江阳区慈善会信息公开栏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6333520)。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一年一聘,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含试用期1个月)。

(二)待遇。参照《江阳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三)保险。按规定缴交“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其他说明

(一)此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聘用人员一经录用,不得同时在外兼职,否则予以辞退。

(三)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慈善会认为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予以解聘。

(四)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慈善会负责解释。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附件:泸州市江阳区慈善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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