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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凯诚警务辅助人员正在招聘中

2025-09-01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凯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受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派遣到龙马潭区公安分局相关部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辅警35名,其中勤务辅警33名(限男性);文职辅警2名(限女性)。若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则相应缩减聘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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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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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包括在泸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户籍地不限,但在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有固定住所人员。


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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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相应学历:
勤务辅警要求高中(中专、职高)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若最高学历为高中(中专、职高)的辅警,需在入职后两个合同期内(六年)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招聘辅警职位表及相关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
12.具有文身、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13.不宜从事剧烈运动的。
14.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9月4日至9月12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龙马潭区公安分局信访大厅(龙马潭区春晖路6--8号)。电话:0830-258334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将建立“2025年辅警招聘报名微信群”,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均在群内通知,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
4.报名的相关程序: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职位表选择所报考的职位类别,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辅警招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自行在学信网下载并打印后提交)和具有与工作相关特长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报名人员非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户籍人员,需自行提供居住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3)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信用报告(各大银行征信中心均可查询打印)。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开展现场资格初审及后续工作中的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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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基础法律法规常识(提供复习题库)、时事政治(无复习题库),文职岗位增加公文写作题目,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其中,文职岗位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勤务岗位笔试为过关性考试,招聘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微信群内公告。
(四)体测
勤务岗位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体测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每个单项为100分,成绩低于35分,则视为“0”分。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跑成绩+4×10米折返跑成绩+立定跳远成绩)÷3。
文职岗位测试项目为:800米跑、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体测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每个单项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800米跑成绩+4×10米折返跑成绩+立定跳远成绩)÷3。
其中,勤务岗位体测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文职岗位体测为过关性考试,招聘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微信群内公告。
(五)面试
实行结构化面试。根据文职岗位笔试成绩、勤务岗位体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成绩共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核算
勤务岗位:总成绩=体测成绩×50%+面试成绩×50%
文职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同时并列的,组织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分为身体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要求执行。心理健康普查实行过关测评。血检、尿检为必检项目。身体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费用自理(约600元左右)。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复检(复测)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复测)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予以考察,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告相关要求执行。
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对应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且属于不能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
(十)签约试用
公示结束后,聘用对象与泸州市凯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泸州市凯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安排到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相关部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到岗辅警执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在试用期期间,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的,提前3日通知本人,退回泸州市凯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试用期工资正常发放、五险一金正常购买。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贯穿始终,由龙马潭区公安分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组织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其他


(一)本次招聘将建立招聘微信群,招聘各流程相关时间、地点、公示等周知事宜均在该群发布,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请考生报名时扫描二维码,并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和泸州市凯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龙马潭区公安分局警辅科:0830-2583346
    泸州市凯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0830-2629286
    监督举报电话:
    龙马潭区公安分局督察审计大队:0830-2517892
    特此公告。
 

泸州市凯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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