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1名。若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则取消岗位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有责任心和岗位奉献精神,有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能适应聘用岗位工作要求。
4.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出生于1990年11月12日至2007年11月11日之间),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截至公告发布日),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需经常性开展执勤工作,遇临时突发情况需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较适合男性)。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因涉黄、涉赌、涉毒受过处罚的;
4.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17:00截止。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本人至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电子档)、《纳溪区天仙镇交通协管员报名登记表》1份(A4纸双面打印)。报名地点为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4399001。
五、资格审查
由纳溪区天仙镇根据招聘条件,在考生报名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时发现有隐瞒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
本次考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考试程序将在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康养天仙”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公众号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
七、其他事项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附件:纳溪区天仙镇交通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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