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 3 名、保育员1 名、协厨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责任感,无任何不良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责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与技能。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相应招聘岗位的工作职责。
4.符合应聘岗位对应的必备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专任教师: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2.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托班相关工作资质、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3.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4.持有江阳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5.具备承担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保育员: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取得保育员任职资格证,持有江阳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3.普通话良好,能胜任幼儿保育工作。
4.年龄:50岁及以下。
协厨:
1.身心健康,体检符合国家关于幼儿园厨房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有四川省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卫生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招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有意者递交您的简历。
2.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
3.递交方式:电子档发到指定邮箱。
4.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
(二)资格初审
幼儿园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到园参与面试考核。
(三)面试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灵活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各类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专业及综合技能。
时间:2026年1月22日-2026年1月25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地点: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华美路分园(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华美路一段450号)
(四)体检
1.聘用者自行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岗位资格认定条例相关规定确定。2.体检合格的由幼儿园组织考察,同时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关的健康合格证。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入职涉侵查询和失信惩戒、跟岗考核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参加跟岗考核。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由幼儿园组织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接受幼儿园岗前培训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