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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

2026-06-15

泸州市江阳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将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2名。该岗位职责及要求为到街镇从事应急、消防等突发事件处置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建议男性报考)。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现场报名截止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应急管理和消防事业,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18日—2008年6月18日期间出生);

6.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凭退役证/优待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凭相关证件或原单位证明,学历可放宽至高中)。若新入职应消队员最高学历为高中,需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不予续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消防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组织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18日(9:00-12:00,14:30-18:00)。

3.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1楼1102室。

4.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泸州市江阳区应急管理局临聘人员招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本人签名后提交;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5.需提供的相关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额外在学信网下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打印后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个人信用报告(各大银行征信中心、手机银行app均可查询打印)。

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如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明确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开展现场资格初审及后续工作中的资格审查。对资格初审合格的,电话通知其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基础法律法规常识、基础公文常识、时事政治、《安全生产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按照招聘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1:2比例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若按1:2比例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评分。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安排,统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不合格的项目。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经泸州市江阳区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由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组织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0-239601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而无法联系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江阳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0-890568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泸州市江阳区应急管理局临聘人员招聘报名表》泸州市江阳区应急管理局临聘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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