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2021-11-19
泸州市纳溪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
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健全我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提高消防安全群众普及力度,更好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泸州市纳溪区消防救援大队拟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身体健康,具备满足工作所需的基本体能。(退役士兵、消防员,有B2及以上驾照或有车辆维修技术等专长的优先。)(2)持有机动车驾驶证A照或者B照(A3)除外,具有高海拔地区车辆驾驶经验或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聘用。(2)具有无线电、计算机、网络通信、软件工程、强弱电工等相关学习从业经历,或具有通信相关特长。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按照法律法规享受双休、年休、婚假、产假等其他法定假日,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劳动法》执行。5.由于消防救援队伍具有特殊性质,不排除轮班制和值班需求。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资格(职业)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资料现场提交到报名地点。报名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消防救援大队4楼403办公室(纳溪区紫阳路301号)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仅工作日)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进入考核环节。对报考专职消防员人员开展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三项体能测试。面试内容:考察报考者的入职动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参加人员:根据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拟聘用人员大队合同。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培训期)为2个月,试用期仅发放试用期工资。入职前具有2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工作经历的指战员,经考核符合相关上岗条件的,可不设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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