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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泸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的公告

2023-05-25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健全我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更好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泸州市泸县消防救援大队(下简称“泸县大队”)外勤岗位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仅限男性。

(二)岗位条件

年龄18-28周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满足工作所需的基本体能。

优先聘用条件: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微型消防站或应急岗位工作经历,提供相应证明。

(三)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团籍;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被依法列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被解聘或辞退的;

三、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包含工资、岗位津贴和执勤补助等,缴纳五险一金,每年统一安排参加体检,配发具有统一标识的各类设备、制式服装。按照法律法规享受年休、婚假、产假等其他法定节假日,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劳动合同法》《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以现场报名为主,参加招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资格(职业)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工作能力的资料现场递送到报名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18:00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
 普通话测试、打字速度测试、办公软件操作测试,基础行政能力测试。
(四)面试和心理测试
考察报考者的入职动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
(五)体检
根据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
(六)聘用
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培训期)为2个月,试用期仅发放试用期工资。入职前具有2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工作经历的指战员,经考核符合相关聘用条件的,可不设试用期。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泸州市泸县消防救援大队3楼304办公室(玉蟾大道598号)

电话:0830-819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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